氫能源汽車國家補貼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想要申請氫能源汽車國家補貼,一般是通過網絡申報。首先,符合條件的企業要通過相關申報平臺注冊登錄,進行網絡預申報,要保證報送的材料準確、真實、完整、有效,同時企業需對材料真實性作出承諾。
如果是已注冊企業,無需重復注冊,但要增加當年單位財務數據。申報項目按屬地原則上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對轄區內企業申報的項目進行網絡受理和核實。
通過網絡受理和核實的項目,申報單位要登錄網絡申報系統下載并用 A4 紙打印申請書 PDF 并準備相關材料附件,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 2 份報送至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審核。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有明確的扎口負責科室,會同財政部門正式行文并出具審核意見,連同申報項目材料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申報單位要認真準確填寫聯系人信息,方便審核人員聯系。
不同地區和項目的具體要求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在無錫市,對氫燃料電池車輛采購主體,按照裝機功率給予不超過 3000 元/kw 的一次性補貼,單車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實際車輛采購價格(不含稅)的 50%,同一企業(單位)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 1000 萬元。
在成都市,對整車企業研發或導入氫燃料電池商用車車型(含二類底盤)并投產上市實現銷售的,綜合考慮車價、車型、產值和銷量,給予單個車型最高 5000 萬元的產銷獎勵。通過“揭榜掛帥”方式公開遴選確定示范項目,對參與示范項目的氫燃料電池商用車,參照國家或省級有關獎補政策,按照 1:1 比例給予購置獎勵。在示范項目范圍內,對淘汰在本市登記注冊的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商用車(報廢或轉出),并在本市購置且上牌的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淘汰車輛類型分別給予輕型商用車 0.4 萬元/輛、中型商用車 1 萬元/輛、重型商用車 1.6 萬元/輛的置換獎勵。對新建日加氫能力 500 千克至 1000 千克、1000 千克及以上的 70MPa 固定式加氫站(含具有加氫功能的綜合能源站),有不同規格的補貼標準。
在內江市,新購置氫能源城市公交車,由省級財政按其實際售價的 10%給予一次性配套補貼,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臺。申請人應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前提出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申請,于 2028 年 1 月 15 日前提出氫能源城市公交車購置補貼申請。
申請加氫站建設補貼,在不同地區也有不同要求。比如在無錫市,要提交相關申請表、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氫站項目備案(核準)、竣工合格證明復印件(需明確日加氫能力)、加氫站加氫相關設備清單、購置合同及發票復印件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在成都市,針對不同規格的加氫站,有詳細的補貼標準。比如對提供加氫服務并且銷售價格不高于 30 元/千克、日加氫能力不低于 500 千克的加氫站,按照年度累計加氫量,給予每千克 20 元、最高 500 萬元的運營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