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購買新能源車的補貼對象有哪些
上海市購買新能源車的補貼對象包括本市戶籍居民、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最近 24 個月內連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滿一年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且在本市居住 1 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
這些個人消費者需信用狀況良好,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自申請購買之日前 1 年不存在相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錄。使用本市中心城區非經營性客車額度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個人消費者也在補貼對象范圍內。
個人用戶購買新車時,要取得銷貨方為注冊在上海市的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取得有效的上海市《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
個人用戶申請補貼,應當信用狀況良好,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無各類稅費欠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逃票、酒駕、考試作弊、涉及財產糾紛的民商事生效判決且不執行生效判決、從事非法客運等信息。
個人用戶報廢或者轉讓名下的小客車,應當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之前登記在本人名下。個人用戶報廢名下的舊車,報廢日期應當介于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報廢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載明的交車時間為準。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冊登記且符合相關標準的小客車,并購買純電動汽車的,給予每輛車 10000 元的財政補貼。
單位及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按照國家補貼標準 1∶1 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國家和上海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 60%。
對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財政補貼。比門檻提高 0%(含)-10%的車型按 0.8 倍補貼,提高 10%(含)-25%的車型按 1 倍補貼,提高 25%(含)以上的車型按 1 倍補貼。
上海市新能源補貼補貼標準為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消費者,給予每人 5000 元的充電補貼,車價限定在 30 萬元以內才能享受政策,有換電模式的車型不受限價影響。
我市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 10000 元購車補貼。
上海新能源車以舊換新補貼申請時間為 2024 年 9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10 日,補貼資金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5 年 1 月 10 日,異議復核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5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