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新規下,駕駛證的審驗周期是怎樣的?
駕照新規下,駕駛證的審驗周期有多種情況。
持有 A1、A2、A3、B1、B2 駕駛證,如果在計分周期沒遭扣分就免年審。記分周期是 12 個月,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 30 日內接受審驗。
要是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駕駛證未被吊銷的,應當在發生事故的記分周期結束后 30 日內接受審驗。
審驗除了處理交通違法、事故,進行違法記分和滿分學習、申報身體條件情況,還要參加不少于 3 小時的法律法規學習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A、B 類駕駛證異地年審需提前一年備案。異地從事營運的機動車駕駛人,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備案登記一年后,能直接在營運地參加審驗。備案登記制度只適用于營運駕駛人和貨運車輛。非營運的小型車輛,機動車所有人可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在異地進行檢驗。
A1、A2、A3、B1、B2 駕駛證記分周期內記滿 12 分將降級,持有 A、B 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 12 分或者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駕駛證將被逐級降級,最低降到 C1。
對于 A、B 類駕駛證,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年齡在 60 周歲以上的駕駛人,以及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還要按照原有規定期限,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此外,駕駛證轉到異地或者有效期滿換證審驗時,也需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C1 駕照審驗周期調整到了每六年一次。第一個六年內,每個記分周期違章積分不超過 12 分,到第六年就能換 10 年有效期的駕照。如果 10 年內每個記分周期都保持良好記錄,就能拿到“終身免檢”的駕照。
對于持有 A、B 照的 60 歲以上駕駛員,到達規定年齡后,需要攜帶身份證、駕駛證,還得帶上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