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申請人一般為個人消費者,新購車輛需登記在申請人本人名下。
以不同地區為例,如在相關細則印發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信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1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7000 元。申請時需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購買新車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拿去報廢的舊車需在新政策印發前登記在本人名下。新車若是新能源車,新車免稅額需在 3 萬元以內開票價在 30 萬內。
徐匯區的情況是,所購車輛須登記注冊在申請人本人名下,活動期間購買的新車應屬于“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燃油小汽車或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小汽車,新購車輛購買日期應當介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所購車輛必須是新車,且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營運車輛及特種車輛不在補貼范圍內,在補貼期限內,每位申請人僅能享有 1 次且 1 輛車的活動補貼。
浦東新區要求購車補貼申請主體和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補貼資金撥付前,新購車輛產權必須在補貼申請人本人名下,所購新車須為符合國六 b 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或新能源小客車,購買日期應當介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間,購買車輛應當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車輛注冊使用性質須為非營運。
閔行區的規定是,購車補貼申請主體和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補貼資金撥付前,新購車輛產權必須在補貼申請人本人名下,新購車輛須為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或國家其他相關車型目錄,符合國六 b 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新車或新能源小客車新車,新購車輛購買日期應當介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新購車輛應當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前在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新購車輛注冊登記使用性質須為非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