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照扣分規則是怎樣的?
汽車駕照扣分規則比較細致和復雜。
違規扣 1 分的情況包括: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未放置有效檢驗命格標志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放置保險標志的機動車;違反燈光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的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按規定會車;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
違規扣 2 分的情況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不系安全帶;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 20%;駕駛時撥打、接聽電話;遇到前方機動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副駕駛不系安全帶;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 30%;違反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違反車速規定;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
違規扣 3 分的情況包含: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林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轉變的機動車未讓起先的車輛、行人先行;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未按照規定讓行;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 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 50%;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違規扣 6 分的情況為: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擁堵占用應急車道行駛;不按規定避讓校車;闖紅燈;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 20%;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 50%以上;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占用應急車道行駛;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連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 4 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 20 分鐘;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校車或客運車輛超員比例在 20%以內;貨車上載貨量超過最大限值的 50%以上;運輸危險品未按指定路線行駛;輕微傷或財損事故后逃逸未構成犯罪。
違規扣 12 分的情況是: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駛證 、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將機動車交給無駕照的人駕駛;駕駛無牌照和無行駛證的機動車;嚴重酒后駕駛或事故后逃逸(非犯罪性質);偽造車牌、駕駛證或行車證;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倒車或逆行;載客超過規定數量的大型客車;有意遮擋號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