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超載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小車超載會受到扣分和罰款的處罰。
對于扣分情況:
1. 駕駛公路客運汽車、校車、旅游客運汽車,超過核載人數 20%以上,或者駕駛其它類型載客汽車,超過核載人數 100%以上,一次扣 12 分。
2. 駕駛 7 座以上載客汽車,超過核載人數的 50%,沒有達到 100%,一次扣 9 分。
3. 駕駛公路客運汽車、校車、旅游客運汽車,超載核載人數沒有達到 20%,駕駛 7 座以上載客汽車,超過核載人數 20%,沒有達到 50%,或者駕駛其它類型載客汽車,超過核載人數 50%,沒有達到 100%,一次扣 6 分。
4. 駕駛校車、旅游客運汽車、公路客運汽車、7 座以上載客汽車之外,其它類型的載客汽車,超過核載人數 20%,沒有達到 50%,一次扣 3 分。
對于罰款數額:
超過額定乘員 20%以上的,處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罰款,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一般私家車超員不足 20%的將扣罰 3 分、罰款 100 元;超過 20%的則扣罰 6 分,罰款 200 元。
要注意,私家車的限載人數通常只有 5 人,多乘坐一個人,超員比例就可能高達 20%,容易被重罰。
另外,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比如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 10%。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 1 人至 5 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 12 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法律依據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