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如何查處小客車超載行為?
交警查處小客車超載行為主要通過以下方式:
一是深入摸底排查,強化源頭治理。加強與安監、交通等部門聯系,組成聯合檢查小組,深入客運企業開展源頭安全大檢查。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落實、車輛保養維修、GPS 監控、長途客車凌晨 2 - 5 時停車休息運輸制度等情況,督促企業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車輛和駕駛人員管理,消除安全隱患。協助企業健全完善內部安全管理機制,完善車輛和駕駛人“戶籍化”管理信息檔案。組織警力排查轄區路段道路交通隱患,對無法徹底治理路段設立警示標志,落實防控措施,與相關部門協調明確管理責任并督促整改。
二是突出整治重點,加強路面管控。以轄區重點路段為核心,通過固定設卡路查與機動路面巡查相結合,加大路面巡邏監控力度,嚴厲打擊客車超員違法行為。加強施工路段巡邏管控,警示車輛駕駛員謹慎駕駛,查處占道行駛、違法停車、路邊上下客等交通違法行為。查看駕駛證、行駛證、營運資格證等證件及車輛載客載貨、年檢保險、燈光使用等情況,嚴厲查處客車超員、面包車超員、貨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小客車超載處罰規定如下: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的一次扣 12 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 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 20%以上的一次扣 6 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 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 6 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 30%的一次扣 3 分。超過 20%的扣罰 6 分,罰款 200 元。
新交規規定,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以外車輛的車速超過規定速度 50%不足 70%的,發現一次扣 12 分、罰款 500 元,可吊銷駕照;超速 70%,不足 100%的,扣 12 分、罰款 1000 元,可吊銷駕照;超速 100%以上的,扣 12 分、罰款 2000 元,可吊銷駕照。
駕駛營運車輛(不包括公交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超員不足 20%的扣罰 3 分、罰款 100 元;超過 20%的扣罰 6 分,罰款 200 元。
《道路安全條例》第六十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超過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需要提醒的是,情節嚴重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