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機駕照扣分規則是怎樣的
拖拉機駕照扣分規則如下:
拖拉機駕駛安全違法記分周期為 12 個月,一次記分的分值分為 12 分、6 分、3 分、2 分、1 分五種。
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一次記 12 分:
駕駛拖拉機從事客運;
醉酒后駕駛拖拉機;
拖拉機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拖拉機;
將拖拉機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拖拉機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
變造拖拉機駕駛證件。
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一次記 6 分:
飲酒后駕駛拖拉機;
駕駛未經安全技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拖拉機;
駕駛無牌無證拖拉機;
不按規定審驗駕駛證或者審驗不合格仍駕駛拖拉機;
駕駛拖拉機違法載人;
駕駛未經批準改裝的拖拉機。
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一次記 3 分:
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拖拉機;
拖拉機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 30%以上。
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一次記 2 分:
未按規定噴印放大號牌號碼;
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者機件失靈的拖拉機。
如果拖拉機駕駛人在 1 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的,農機監理機構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報后,應當通知拖拉機駕駛人在 15 日內到拖拉機駕駛證核發地農機監理機構接受為期 7 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拖拉機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農機監理機構應當在 20 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
拖拉機駕駛人在 1 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 12 分的,農機監理機構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 10 日內對其進行科目四考試。
拖拉機駕駛人在拖拉機駕駛證的 6 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 12 分的,換發 10 年有效期的拖拉機駕駛證;在拖拉機駕駛證的 10 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 12 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拖拉機駕駛證。
需要注意的是,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拖拉機,比如持有 C1 駕照開拖拉機,一次記 9 分,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