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過期多久后需要重新考試
駕駛證過期多久后需要重新考試?
答案是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1 至 3 年(不含),駕駛證將處于注銷可恢復狀態,須重考并通過科目一考試,才能恢復駕駛資格。
3 年及 3 年以上,駕駛證將被徹底注銷,想再開車只能重考駕照。
記分周期是以初次領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12 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駕駛證的有效期分為六年、十年和長期。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 12 分的,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 12 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證過期超過一年以內,駕駛人可以持身份證、失效駕駛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到車管所辦理手續,不用參加任何科目考試就可以換領證件。
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滿一年未到三年,在這兩年內時間內駕駛證為注銷可恢復狀態。駕駛人只要到車管所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就可正常辦理換證手續。
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滿三年,此時駕駛證狀態為注銷,駕駛資格被取消且不可恢復。駕駛人需跟初考駕駛證的學員一樣,參加各個科目的考試,重新考取駕駛證。
換證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駕駛人還需準備白底一寸數碼彩色照片三張。
70 周歲以上和殘疾人駕駛換證有要求,年齡在 70 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