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車處罰標準是什么
醉酒駕車處罰標準很嚴格。
飲酒駕車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 20mg/100ml 小于 80mg/100ml,醉酒駕車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 80mg/100ml。
飲酒駕車者會被暫扣駕照六個月,罰款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若之前因酒駕被處罰再犯,會被拘留至少十天、罰款,還會吊銷駕照。
醉酒駕車者,公安機關會強制醒酒,吊銷駕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能重獲駕照。
飲酒或醉酒駕駛營運車,會被拘留十五天,罰款 5000 元,吊銷駕照,五年內不能重獲。
醉酒駕駛營運車,處罰更嚴,公安機關強制醒酒,吊銷駕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能重獲。
飲酒或醉酒駕車導致重大事故構成犯罪,吊銷駕照且終身不能重獲。
酒精含量 20mg 到 40mg/100ml 或飲酒后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暫扣 1 到 2 個月駕照,罰款 300 元。
60mg 到 80mg/100ml 或一年內因飲酒駕車第二次被處罰,暫扣 3 個月駕照,罰款 300 元。
80mg 到 100mg/100ml 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15 日以下拘留、暫扣 3 到 6 個月駕照,并處 1500 元罰款。
大于 100mg/100ml 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拘留 15 日、暫扣 6 個月駕照,并處 1500 元罰款。
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駕駛暫扣 3 個月駕照,處 500 元罰款;醉駕拘留 15 日、暫扣 6 個月駕照,并處 2000 元罰款。
一年內有醉駕行為被處罰 2 次以上吊銷駕照,5 年內不能駕駛營運機動車。
機動車教練員酒后隨車教學按駕駛人酒駕規定處罰。
80 毫克/100 毫升及以上血液酒精含量一般會立案。
有一些免罪和免罰情形,比如血液酒精含量不高于 180 毫克/100 毫升,綜合考慮相關因素屬于犯罪情節輕微。
醉酒后出于急救等緊急情況不得已駕車構成緊急避險等。
還有 4 種從寬情形,包括自首、坦白、立功,自愿認罪認罰,造成事故賠償損失或取得諒解等。
10 種一般不適用緩刑情形,像造成事故致他人輕微傷或輕傷且負主責,造成事故未賠償損失,逃逸,無證駕駛,酒精含量超 180 毫克/100 毫升等。
15 種從重情形,如造成事故且負主責,逃逸,無證駕駛,嚴重超員、超載、超速,服用管制藥品后駕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