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二手車的排放標準有什么限制?
龍巖二手車遷入的排放標準為國 5 排放標準。不符合標準的需買方寫保證。
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龍巖取消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但國家要求淘汰的黃標車(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和距機動車強制報廢使用年限 1 年以內(含 1 年)的機動車除外。
汽車類(含進口摩托車)在市級車管所辦理轉入業務,國產摩托車類在各縣級車管所辦理轉入業務。
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即“國五標準”,目的是讓汽車進一步降低尾氣污染排放從而更環保,其與歐洲目前執行的第五階段排放標準控制水平相當。
對于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和安全檢驗有效期內,并經轉入地環保檢驗符合轉入地在用車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各地不得設定其他限制措施,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國家要求淘汰的車輛除外。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包括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這些地區的國四車輛不能遷入龍巖。
如果要辦理二手車遷入,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所有人需到機動車登記地辦理轉移遷出業務,現機動車所有人交驗機動車,攜帶二手車交易票、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遷出登記業務。
辦理好機動車變更遷出業務后,交驗機動車,將機動車檔案(含機動車登記證、臨時行駛號牌)到龍巖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龍巖市新羅區曹溪街道浮蔡村交警支隊內)辦理轉入業務,龍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轉入地為龍巖車管所可提供異地查驗業務。龍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咨詢電話 05972776136。
此外,關于二手車號牌使用也有新政策。自 2017 年 6 月 20 日起,允許購買二手車使用原車號牌號碼,增加了使用原車號的適用情形,調整了原機動車使用時間要求,放寬了原機動車轉移登記、注銷或變更遷出后,原車輛所有人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期限。6 月 20 日前和 6 月 20 日后的具體情況不同,如需了解可撥打車管所咨詢電話 0592-578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