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歲之后不能擁有開車資格?
在我國,并沒有一個絕對的年齡限制說多少歲之后就完全不能擁有開車資格。具體情況因不同車型而異,18 周歲以下不能申領駕駛證,自然無法開車。小型載客汽車等常見駕照如 C1、C2 最低 18 周歲以上且無最高年齡限制,不過 70 歲以上考領或換證要進行“三力”測試,每年也需提交體檢證明;而像大型客車等部分車型,60 或 63 周歲以上就不得駕駛。
對于小型汽車駕駛證,如今取消了年齡上限,無論你是 70 歲、80 歲,甚至更高齡,只要身體條件允許,都有開車的機會。只不過,70 歲以上的駕駛者在考領或更換駕駛證時,要接受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的測試,只有順利通過,才能考取或繼續使用駕駛證。并且,在每年記分周期結束后的 30 日內,還得提交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的體檢證明。若未能按時提交,駕駛證就會被注銷。這一系列規定,也是為了確保高齡駕駛者具備安全駕駛的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而當年齡達到 60 周歲,對于駕駛車型的限制就開始有所變化。此時,不能再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如果持有這些車型的駕駛證,就需要換領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這是考慮到隨著年齡增長,身體機能在某些方面會有所下降,大型車輛操作相對復雜,對駕駛者身體素質和反應能力要求更高,60 歲以上人群可能難以適應,所以做出這樣的規定。
到了 70 周歲,限制進一步增多。不僅不能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而且如果持有相關駕駛證,要換領準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C3、C4、D、E 證允許駕駛的車輛也不能開了。這體現了對高齡駕駛者在駕駛能力和安全性上更為細致的考量,進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F 級別的駕駛證沒有年齡限制,只要身體條件允許就能一直開車。不過,2025 年 1 月 1 日起,政策又有新變化。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年齡上限以及準駕年齡上限從 60 周歲延長至 63 周歲,為部分 60 到 63 歲有駕駛需求的人提供了便利;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申請年齡上限從 60 周歲提升到 70 周歲;C1、C2 駕照年齡上限取消。但 63 周歲以上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若想繼續駕駛,需通過嚴格體檢和能力測試并申請延長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期限,最長三年,80 歲及以上公民不再允許申領或持有駕駛證。
總之,我國對于不同年齡段的駕駛者在車型駕駛資格上有著詳細且全面的規定。這些規定并非是要限制人們開車,而是基于交通安全和駕駛者身體狀況的綜合考慮,旨在保障每一位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安全。讓大家既能在合適的年齡享受駕駛的便利,又能確保道路出行的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