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實習期能否駕駛營運車輛?
駕照實習期不能駕駛營運車輛。交通法規明確作出此項規定,是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營運車輛關乎眾多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對駕駛員駕駛技能和經驗要求較高,而處于實習期的駕駛人經驗尚淺。像 C 級駕照不能在實習期駕駛巡游出租車、網約車等營運客車;A/B 級駕照在實習期也不能開公共汽車、營運客車等。所以,為了自身與他人安全,實習期切勿駕駛營運車輛。
除了營運客車,在駕照實習期內,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同樣禁止駕駛。這些特種車輛肩負著特殊使命,執行任務時爭分奪秒,對駕駛員應變能力和駕駛技術要求極高,實習期駕駛人顯然難以勝任。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更是嚴禁實習期駕駛人觸碰。這類車輛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只有經驗豐富、技術嫻熟的駕駛員才能確保運輸安全。
不僅如此,實習期駕駛人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掛車體積大、重量重,操控難度遠超普通車輛,需要駕駛員具備豐富的駕駛經驗和高超的技巧,實習期駕駛員很難應對復雜情況。
如果實習期駕駛人違反規定駕駛營運車輛,一旦被查到,必將面臨處罰。而且萬一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也會依據規定拒賠,這無疑將給駕駛人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此外,關于實習期上高速也有明確規定。通常情況下,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不過,若駕駛的是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則可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而在增加準駕車型后的實習期內,駕駛原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時不受上述部分限制。
總之,交通法規對駕照實習期的種種限制,都是出于保障交通安全的目的。各位新手司機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切勿心存僥幸,在安全的前提下積累駕駛經驗,為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