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車無證銷戶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無車無證銷戶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 《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公車單位的被委托人簽字,私車本人簽字。
2. 《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3. 《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4. 機動車號牌。
5. 屬于報廢解體的,要提供《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原件,監銷車輛還需《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原件。
6. 屬于機動車滅失的,提供機動車滅失證明原件。
7. 屬于因質量問題退車的,提供機動車制造廠或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原件。
8. 屬于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提供出境證明復印件或者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原件。
9. 屬于機動車登記被撤銷的,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銷決定書》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原件。
10. 屬于非法拼(組)裝或者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的,提供機動車被依法收繳的法律文書復印件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原件。
11. 代理登記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托書原件。
辦理流程方面,先去車輛所在地的交警部門掛失車輛,拿到車輛掛失證明之后,三個月后到交管部門進行審核銷戶,隨后拿著相關資料到指定回收部門憑掛失單簽章,到交管部門繳納各種違章欠款,等待銷戶通知。
另外,如果機動車在外地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損毀而無法在號牌歸屬地進行報廢處理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先在當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機動車回收企業確認車輛解體后,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之后,申請人需攜帶相關資料到歸屬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機動車檔案注銷,并領取《機動車注銷證明》。其中需提交的資料有:
1.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原件,代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委托書原件,外地人員需同時出具暫住證原件。
2. 機動車登記證書。
3. 機動車行駛證。
4. 車輛號牌。
5. 《報廢汽車回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