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 X 車牌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粵 X 車牌的發放標準是:
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已暫停發放新的粵 X 號牌。全市新入戶車輛(含新能源汽車)統一使用粵 E 字頭號牌進行選號。
已登記使用的粵 X 車輛可繼續使用原號牌,鼓勵車主自愿更換成粵 E 號牌。使用原號牌一年以上,且車輛過戶或報廢后一年內申請使用原號牌的,仍可繼續使用原來的粵 X 號牌。
另外,根據公安部機動車號牌管理改革工作安排和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統一部署,從 2017 年 6 月 26 日起,佛山公安交警部門啟用全國統一的機動車號牌選號系統。
新政實施后,購買二手車也可保留原號牌,即舊車轉讓或報廢后,原車主再行購買新車或者二手車均可申請使用原號牌號碼,也可以申請使用新的號牌號碼。而且放寬了保留原車號牌的使用時限,新政將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超過三年才可以保留原號牌號碼的要求,調整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請保留。同時,保留原號的申請時限由自原車轉讓或報廢后 6 個月內提出,放寬至一年內可以提出。
非佛山市戶籍的車主在申請換領粵 E 號牌時需要提交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自愿更換為粵 E 號牌,將按照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規范收費公示的通知規定收取號牌證件工本費。
換領粵 E 號牌為自愿原則,并非強制要求。車輛申請辦理換牌業務不需要查驗車輛,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到就近的交警車管部門業務受理窗口,遞交相關材料,符合規定的,錄入登記信息,出具受理憑證,機動車所有人憑受理憑證選號并繳費,一個工作日后到車管窗口領取行駛證及機動車登記證書,15 日后領取新號牌并安裝。
申請將在用的粵 X 車輛號牌更換為粵 E 號牌選號時,只能在車管業務窗口通過隨機“50 選 1”選號方式進行選號,不能使用互聯網自編自選。全市五區車管業務是互通互辦的,需要申請換牌的車主,可到我市就近的交警車管部門業務受理窗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