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籍在北京搖號有什么特殊規定
外地戶籍在北京搖號的特殊規定如下:
家庭主申請人及其他家庭申請人須為“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本市戶籍人員、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一個人不能算家庭,實際有符合條件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不一定在一個戶口本上也算。父母和子女不在一個戶口本上,可以累計家庭代際數。
年輕夫妻有一子,夫妻名下均無車,雙方父母名下有車,符合搖號條件算無車家庭,參與家庭申請時不能帶上父母,可以帶上子女。主申請人需要持有有效駕照,其他申請人不要求。老婆因殘疾不能學車、兒子還沒到學車年齡能算入家庭搖號。
有社保但是無個人所得稅、有北京市居住證但納稅斷了等情況均不能申請。孩子沒成年,有北京戶口就能接受車輛轉移。
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了指標且獲得了指標,參與的家庭成員十年內不能再參加任何形式的指標配置。家庭申請人如離異,且離異時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時離異應滿十年,2020 年 6 月 1 日前已離異的除外。
外地人在北京搖號,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持有效暫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北京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且個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對于暫住證持有者,需有北京市暫住證且交滿 5 年社保。
港澳居民要有 10 年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臺灣居民要有 5 年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華僑要有北京市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戶籍注銷證明、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外籍人員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北京簽發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許可或訪問簽證、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每年 1 月 1 日-3 月 8 日、8 月 1 日-10 月 8 日可填報、提交以家庭為單位的小客車配置指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