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進行評定
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是個重要問題。
評定依據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分為 10 級,從 1 級(100%)到 10 級(10%),每級相差 10%。比如 1 級傷殘,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識消失,各種活動均受限且臥床,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傷殘鑒定程序方面,被評定人要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申請書,還有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CT 和 X 片及診斷報告,從治療醫院借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對被撫養人勞動能力評定時,帶評定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和政府說明。
評定以事故直接所致損傷或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若因調解需提供賠償依據,在申請書中說明。評定者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費。
鑒定一般二十日內完成,可延期十日,超過時限需省級批準。鑒定機構應按時完成檢驗、鑒定、評估,出書面結論并蓋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二日內交復印件給當事人,當事人有異議可在三日內申請重新鑒定。
傷殘鑒定時間,當事人認為損傷致殘疾,可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申請,公安機關三十日內出傷殘等級。各地法院對鑒定時機規定不同,有的自受傷之日起 6 個月,有的 3 個月或 1 年甚至更長。
人身傷害起訴時效 1 年,起算點分情況。
傷殘鑒定費用有多種,比如損傷程度鑒定人 300 - 600,交通事故傷殘評定人 300 - 600 等。
傷殘鑒定所需材料包括被鑒定人身份證,另一方的委托鑒定書,被鑒定人醫療材料和主治醫生診斷證明,將原件帶上到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申請相關鑒定,提交材料并繳費,等待通知。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方面,傷殘等級是賠償系數,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 100%至 10%。各種賠償項目和計算標準不同,如醫療費包括多種費用,誤工費根據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護理費看護理人員情況,交通費按實際發生計算,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有參照標準,營養費根據傷殘程度和醫院意見等確定,殘疾賠償金按當事人傷殘等級和當地收入標準計算,殘疾輔助器具費按合理費用標準算,喪葬費按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按扶養人勞動能力和當地消費標準算,死亡賠償金按當地收入標準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