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私家車進京對車輛排放標準有什么要求?
外地私家車進京對車輛排放標準有一定要求。
目前北京執行的是國六排放標準,外省市低于國六排放標準的車輛不允許進京。
黃標車(未達國Ⅰ標準的汽油車、未達國Ⅲ標準的柴油車)、未達國Ⅳ標準的柴油載貨汽車以及在本市有不符合相關排放標準記錄且未復檢合格、有交通違法未處理的車輛,均不予辦理進京通行證。
進京通行證分為六環內和六環外兩種。
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范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要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每次有效期最長 7 天,載客汽車每年每車最多辦理 12 次,其它車輛不限制辦理次數。
不進入上述區域的,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外)”,每次有效期 7 天,不限制辦理次數。
辦理進京通行證時,需通過互聯網或現場渠道辦理,提交駕駛人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和機動車行駛證。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現場辦理,并提交登記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危險品運輸資質憑證。
外省、區、市機動車在京期間,全天禁止進入二環路(含)以內道路、建國門外大街、復興門外大街、復興路(木樨地橋至新興橋段)。
未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全天禁止進入本市行政區域道路。
未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全天禁止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持“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在有效期滿前應駛出上述范圍。
未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或持“進京通行證(六環內)”超過有效期的載客汽車,在六環路(不含)以內和通州區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天數。
載客汽車、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摩托車以及國Ⅰ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還應遵守相應的區域限行規定。
軍隊、武警車輛,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已經領取“外埠客運進京證”的客運汽車,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但須按照指定路線行駛。
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但應遵守載貨汽車的通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