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賠程序中需要準備哪些關鍵材料?
交通事故理賠程序中,關鍵材料主要包括以下這些:
首先,保險保單正本或保險單正本復印件不能少。
其次,要有事故發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簽章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或者是簡易事故處理書、事故調解書、出險事故原因證明。若屬于一方事故,且保險公司負責人員已赴現場查勘,出險事故原因證明可不提供;若不屬于單方事故,則需提供。
再者,汽車維修行業正式專用的發票得準備好。
還有,肇事時正在駕駛的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發生事故的車輛的行駛證復印件要備好。
另外,機動車輛保險損失情況確認書、已確認修理項目的列表清單、零部件更換更新的項目清單列表也不能缺。
同時,機動車輛保險事故出險報案表、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索賠申請書也要有。
對于一些特殊情況,比如盜搶險賠案、疑難賠案和沒有第一現場的賠案,要準備好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查勘記錄或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查勘詢問筆錄。并且,機動車輛保險事故現場查勘的草圖、相關事故車輛損失照片也需準備。
最后,別忘了賠款通知書。
如果涉及人員傷亡,還需要以下材料:病歷本、醫療費發票、片子、診斷證明等。對于傷殘的情況,要提供醫院或其他合法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身體殘疾或燒傷程度鑒定書、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及原因等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果不幸身故,要準備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公安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明書(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還應提供意外事故失蹤證明和法院宣告死亡判決書原件)、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及原因等相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意外醫療保險的話,要提供理賠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意外傷害事故證明(被保險人門診治療的,需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處方和病歷,被保險人住院治療的,需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入出院證明和出院小結)、醫療費用收據原件和費用清單、與確認保險事故性質及原因等相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住院醫療保險則需要理賠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醫院出具的入出院證明和出院小結、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住院費用收據原件和費用清單、與確認保險事故性質及原因等相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此外,交通費用要票據,出事故當天的第一張出租車費用或者搶救車費用可以報,其他公共汽車費用才可報。營養費用需做傷殘鑒定,可適當賠償。誤工費用需要醫生的病假單、公司的誤工證明、公司的工資單、稅單(退休了則無誤工費用)。護理和伙食費用需要醫院的證明,保險公司會扣掉不合理的部分。第二次醫療費用需要醫院的證明。醫藥費用要注意醫院發票扣除不屬于醫保范圍及不合理的用藥(進口藥費基本都被剔除)。傷殘費用需要做傷殘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