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報廢的具體步驟是什么
機動車報廢的具體步驟如下:
首先,車輛達到使用年限需強制報廢,如小、微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為 7 年(純電動汽車 8 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 10 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 12 年,摩托車使用滿 13 年需強制報廢(正三輪摩托車滿 12 年)。車輛連續三個檢驗周期未年檢需強制報廢,車輛未達到強制報廢標準,車主自愿報廢的,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需報廢的情形,都要辦理報廢手續。
其次,車主將需報廢的機動車交給國內任一家有資質的機動車報廢回收企業解體,比如宿遷市的宿遷市淮海報廢汽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江蘇福躍科技有限公司。
然后,車主要求回收企業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接著,車主現場出示身份證,將登記證書、行駛證、號牌、申請表交給回收企業,由企業提交給車管所辦理注銷登記,車主通過“交管 12123”APP 下載機動車注銷證明電子版就行。
對于車輛滅失的,車主本人攜帶身份證、登記證書、行駛證、號牌到車管所申請滅失注銷,并填寫書面承諾。車主如未交回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車管所將公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要注意,不得私自將車輛解體或到修理廠解體,必須到有資質的報廢回收企業解體,才能拿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辦理注銷登記。
另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屬于被盜搶,以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等狀態下的車輛,無法辦理報廢。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或因質量問題退車的以及注銷后需保留原機動車號牌的,車輛報廢前需要將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辦理報廢流程時,帶齊產權證、行駛證、車主身份證、銀行卡原件加復印件,到當地舊車回收中心辦理報廢申請,三天后把車輛送到指定的拆車廠,代理人或本人簽字,車主本人帶著身份證原件、銀行卡并復印件、產權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取上牌單并辦理補貼手續,再保留上牌單或者直接上牌。
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登記并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書》,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送交車輛,回收企業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并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車主持《申請表》、《XX 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查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