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規則新規定在學校周邊道路的管控有哪些新舉措?
交通規則新規定在學校周邊道路的管控有以下新舉措:
部分學校周邊道路會實施單向通行和限時停車的臨時性交通管理措施。比如云南師范大學附屬潤城學校,早 7:00 至 8:00、下午 16:00 至 18: 00 兩個時段,前衛營路由東向西實行單行;明通小學(本部)早 7:20 至 8:00、下午 15:30 至 17:00, 明通巷的北側(明通巷 50 號至 100 號)允許接送孩子的車輛臨時停放。
上學時段在條件允許的學校附近設置指定的“即停即走”通道,指揮家長駕駛機動車送學時在通道內停車下人,學生下車后車輛立即駛離。
放學時段在校園周邊適宜位置設置臨時停車區,指揮機動車選擇學校周邊停車場、路內停車泊位或者轄區大隊設置的臨時停車區域順序停放,非機動車應在指定區域或者按照執勤人員的指揮有序停放。
康巴什交警創新推出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一校一策”新措施,根據不同交通環境對癥下藥,實現精細化管理,緊盯三輪四輪電動車(老年代步車)違規上路行駛、接送學生上下學等違法行為。
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采取五項措施部署新學期護學工作,包括啟動護學崗、完善交通設施、落實主體責任、加大管理力度、開展安全宣傳。
安康交警采取“五強化”舉措,包括強化領導精心組織、強化排查全警動員、強化管控加強疏導、強化措施持續開展整治、強化宣傳部門聯動。
鄧州交警大隊采取“五項措施”,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排查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治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加強“黑校車”管理,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步行橫過道路時,要在人行道內行走,沒人行道的盡量靠右,不可來回穿行,不突然橫穿,遵守紅燈停綠燈行。
騎車不滿 12 周歲不能上路,不滿 16 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主動避讓機動車輛。
乘車要坐有營運資質的車,拒乘違規車輛,上下車要遵守規則。
家長接送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超速、不超載、不疲勞駕駛,更不能無證、酒后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