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牌照的車輛限行政策有哪些?
北京牌照的車輛限行政策主要有以下這些:
工作日早晚高峰,也就是 7 時至 9 時,17 時至 20 時,禁止在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行駛。
工作日 9 時至 17 時,需遵守本市尾號限行規定,限行尾號與北京號牌車輛相同,限行范圍為五環路主路、輔路及其以內道路。
長安街及延長線新興橋(不含)至國貿橋(不含)之間路段、廣場東側路、廣場西側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府右街、北長街、南長街、人大會堂西路、正義路、臺基廠大街,每天 6 時至 22 時,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通行。
二環路主路全線,每天 6 時至 22 時,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通行。
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 時至 24 時),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 7 時至 20 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按車牌尾號限行具體分組為: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12 月 29 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 3 和 8、4 和 9、5 和 0、1 和 6、2 和 7(機動車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 0 號管理)。
一些特殊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比如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京 B 號段號牌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應急通信保障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
如果違反限行規定,未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機動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 100 元罰款處罰,并記 3 分。
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客汽車,工作日 7 時至 9 時、17 時至 20 時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 100 元罰款處罰,并記 3 分;平峰期間違反尾號限行規定的,認定為“違反限制通行規定”的違法行為,處 100 元罰款處罰。
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貨汽車,6 時至 24 時在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 100 元罰款處罰,并記 3 分。
對本市載貨汽車、黃標車、以及外省、區、市黃標車,違反相關規定,進入禁限區域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 100 元罰款處罰,并記 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