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分享一些駕校理論考試的易錯知識點?
駕校理論考試易錯知識點有很多。
比如吊銷駕駛證的情況包括駕駛拼裝報廢車、違法逾期不接受處理、超速 50%、把車交由未取得駕照或駕照被暫扣、吊銷期間的人駕駛。
扣留機動車的情形有偽變造或使用偽變造機動車牌證、使用其它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件、車上道行駛未放置保險標志等。
15 日以下拘留的情況包括未取得駕照駕車、駕照暫扣期間駕車、被吊銷期間駕車、肇事逃逸但尚不構成犯罪、醉酒后駕車。
警告的情況如故意遮擋污損車號牌、不按規定安裝車牌。
酒后駕車分飲酒和醉酒,飲酒后駕車處暫扣駕照 1 - 3 個月,罰款 200 - 500;醉酒后駕車,公安交管約束至酒醒,處 15 日以下拘留和暫扣 3 - 6 個月駕照,罰 500 - 2000。
自動擋車中,2 擋在緩坡行駛,P 擋駐車使用,在陡坡行駛用 L 擋,起步時踏下制動踏板從 P 擋換入其他擋,停放時變速器操縱桿在 P 擋拔下鑰匙,起動發動機時,變速器操縱桿放在 P 擋位置。
高速車速方面,二車道 100,三條車道 110 - 90,三條以上/四車道最左 110,中間二條 90,進入高速加速車道應盡快提到 60 公里以上,最高車速 70 的不得入高速。
肇事判刑方面,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7 - 15 年有期;肇事逃逸或有其它惡劣情節,3 - 7 年有期;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使公私財產有重大損失構成交通肇事罪的,3 年以下有期。
機動車最高時速不準超過 30 公里,車遇天氣,能見度在 50 米以內,最高時速不超過 30 公里,高速為 20 更低。
車輛在 30 米以內不得停車,50 米以內不得停車。
車在白天/夜間在路上發生故障難以移動,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車后 50 - 100 米處設警告標志,高速上在車后 150 米處設警告標志。
會車讓行時,正常道路坡路會車先上坡,冰雪路面坡路會車先下坡,右轉彎讓左轉,環形以及隧道路口進口讓出口,有障礙的讓無障礙的,直行優先但讓右方來車,不靠山體的一方先行。
夜間會車時應當在距對方車輛 150 米以外將車燈改為近光燈,夜間有超車需要時要變換遠近光燈示意前方車輛,車速在 30 以下時開近光燈,車速高于 30 時開遠光燈,夜間行車時路燈照明情況良好時開近光燈,路燈照明情況不好時開遠光燈。
車輛出現各種緊急情況的處置方法也不同,爆胎要保持鎮定,握緊方向盤,松抬加速踏板,強掛低速檔,輕踏制動踏板,緩慢減速;轉向失靈、失控應盡快減速,選擇安全地點停車;制動失靈要沉著冷靜,利用搶檔或駐車制動;側滑要立即松抬制動踏板,向側滑的一方轉動轉向盤,并及時回轉進行調整。
交通事故處理和駕駛證領取或換證中幾個易混的時間要注意,實習期為 12 個月,道路違法行為人應在 15 日之內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 6 年內每 2 年檢 1 次,大于 6 年小于 15 年的每 1 年檢 1 次,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 2.5 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