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考新規定中關于扣分標準有哪些改變?
路考新規定中,扣分標準有諸多改變。
比如在扣 12 分的違法項中,逃逸情況按照嚴重程度區分,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構成犯罪的記 6 分;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記 12 分。
記 9 分的違法項里,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都改為記 9 分。
記 6 分的違法項中,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仍記 6 分。
記 3 分的違法項變化較多,如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等都改為記 3 分。
記 1 分的違法項也有調整,如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
新增法規中,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記 12 分。
同時,也有一些法規被刪除,比如記 6 分違法項中的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科目三方面,直線行駛時方向控制不穩、遇前車制動時不及時采取減速措施等扣 100 分,不適時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交通情況扣 10 分。加減檔位操作未按指令平穩加、減檔扣 100 分,車輛運行速度和檔位不匹配扣 10 分。變更車道前未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并回頭觀察后方道路交通情況、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控制行駛速度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都扣 100 分。
科二考場考試中,起步時未完全關閉車門、不松駐車制動起步未及時糾正扣 100 分,曲線行駛中途停車扣 5 分。
科目三考場考試項目有多處調整,如取消部分語音提示,上車流程改變,左轉彎、右轉彎、掉頭項目增加轉向燈檢測區域,3 公里考試路程內速度要求至少達到一次 4 擋 30 碼且持續 5 秒,超車項目要求加速,連續變更車道行駛時間需要大于 6 秒或者行進 30 米,超車項目必須完成一個完整的超車動作并返回原車道等。
總之,路考新規定對細節要求更嚴格,考生需認真備考,避開扣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