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使用年限達到多少會符合報廢條件?
車輛使用年限達到多少會符合報廢條件,這得分不同情況來看。
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8 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0 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2 年。租賃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
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2 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 13 年。
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專用校車使用 15 年。
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 20 年。
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 9 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 12 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 10 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 15 年。
5 座家用車和 7 座 SUV 這類非營運小型和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駛里程達到 60 萬公里時,國家會引導報廢。除上述車輛外,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小型和微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 8 年,中型出租車為 10 年,大型出租車為 12 年。客車報廢年限為 13 年,其他小型和微型客車報廢年限為 10 年,大中型客車報廢年限為 15 年。小型貨車報廢年限為 8 年,輕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 10 年。
除了使用年限,車輛連續三個檢驗周期未年檢需強制報廢。車輛未達到強制報廢標準,車主自愿報廢的也可以。還有國家規定的其他需報廢的情形。
當機動車行駛里程達到六十萬公里,國家將會指導報廢。
如果經登記的機動車需要進行強制報廢,車主應該將機動車出售給相關企業,企業按規定登記、拆解、銷毀,并提交登記證書,報廢機動車的號牌、駕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注銷。
本地車輛報廢的話,把需要報廢的機動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以及車主身份證提交到具有回收資質的車輛回收公司,或者聯系回收公司上門服務。牌證已丟失的,車主提供身份證明到車管所打印車輛信息查詢單交回收公司核對信息。回收公司確認車輛并解體后,會向車主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