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車輛達到了報廢標準
車輛達到報廢標準的判斷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使用年限,比如 9 座(含 9 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 15 年;旅游載客汽車和 9 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營運大客車使用 10 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規定辦理。超過 20 年的 9 座(含 9 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從第 21 年起每年定期檢驗 4 次。
二是技術狀況,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規定的,要報廢。
三是環保標準,經修理、調整或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得報廢。
四是年檢情況,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 3 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強制報廢。
還有,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 年)報廢。右置方向盤汽車報廢按公安部相關通知執行。
發生交通事故后,若車輛嚴重損壞到無法通過常規修理手段恢復其正常行駛和安全性能,或者車輛的技術狀況無法滿足現行的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無法再上路行駛時,就可申請報廢。
判斷一輛汽車是否報廢,要綜合考慮其使用年限、技術狀況、環保標準、交通事故、年檢及非法改裝等多方面因素。比如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無使用年限限制,但行駛里程達到 60 萬公里后,車輛將被引導報廢。10 年以上的車子需要半年一檢,車齡 15 年后汽車的各項功能和配件老化,國家的汽車排放要求也更嚴格,老車可能難以通過年檢。超過三年未年檢的車輛會被注銷,即便想重新年檢也沒辦法,只能報廢。排放超標的車輛,即便其他都能通過年檢,但因排放無法通過也不能上路,很多不合格車輛不能在市區內行駛。
總之,如果一輛汽車滿足了 15 年車齡、無法通過年檢、逾期未檢、排放超標這幾點,那就只能送去報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