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電動汽車國家補貼領取的審核標準是什么
純電動汽車國家補貼領取的審核標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續航里程是關鍵,小于 150 公里無補貼,150 公里至 200 公里補貼 1.5 萬元,200 公里至 250 公里補貼 2.4 萬元,250 公里至 300 公里補貼 3.4 萬元,300 公里至 400 公里補貼 4.5 萬元,大于等于 400 公里補貼 5 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狀態下續航里程大于等于 50 公里補貼 2.2 萬元。
電池系統能量密度也有要求,小于 105wh/kg 無調整系數,大于等于 105wh/kg 小于 120wh/kg 調整系數為 0.6,大于等于 120wh/kg 小于 140wh/kg 調整系數為 1.0,大于等于 140wh/kg 小于 160wh/kg 調整系數為 1.1,大于等于 160wh/kg 調整系數為 1.2。
車輛能耗系數根據實際百公里耗電量和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門檻計算,不同情況有不同系數。
補貼額度和標準按不同年度國家補貼方案,地方補貼上限不超國家單車補貼額的 50%,國家補貼加地方補貼最高不超車輛銷售價格的 60%,且車輛銷售價格與市場公允價相符,不高于同一產品全國平均銷售價格的 30%。
申請補貼須滿足條件,比如純電動乘用車 30 分鐘最高時速不低于 100 公里/小時,續航里程不低于 150 公里,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不低于 105 瓦時/千克。車輛應符合國家目錄,已完成上牌且接入監控平臺,行駛里程累計達 2 萬公里(私人乘用車除外)。
2019 年 3 月 26 日后銷售的車輛應在車輛注冊之日起 2 年內運行達到運營里程要求,之前銷售的車輛應在車輛注冊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運行達到運營里程要求。
申請補貼必備材料重點要求提交汽車生產企業出具銷售車型的車輛獲得國家補貼、全國平均銷售價格和該車輛累計行駛里程數據等憑證和承諾聲明。
申報時間安排在每月 10 日至 20 日,按屬地原則等向有關部門申報。受理部門會同多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信息比對,一致且屬于補助范圍的審核通過。不一致、未按時完成手續、車輛使用性質為經營性用途、已取得充電補助資金的退回申請。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在 15 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并現場提交相關材料,30 個工作日內給出復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