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下線車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大連下線車的使用年限通常為 8 年。
下線車是指非營運車輛轉制的出租車,比如出租車網約車等經營性車輛轉為非經營性車輛,也就是營轉非。
出租車的使用壽命原本為 8 年,轉為本地牌照后,使用期限仍為 8 年,自交付之日起 8 年后報廢。
對于下線車的報廢年限計算,一般是根據車輛的類型進行的。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 2 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像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8 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0 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2 年。
租賃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
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2 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
公交客運汽車使用 13 年。
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10 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 15 年。
專用校車使用 15 年。
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 20 年。
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 9 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 12 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 10 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 15 年。
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 15 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 30 年。
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 10 年,集裝箱半掛車 20 年,其他半掛車使用 15 年。
正三輪摩托車使用 12 年,其他摩托車使用 13 年。
需要注意的是,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 6 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 10 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 11 年。
另外,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