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購車政策在車輛購置稅方面有何規定?
在佛山,車輛購置稅方面有明確規定。
對于購買國產車的私車消費者,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要剔除 17%的增值稅稅款,然后按 10%的稅率計征。比如買一輛 10 萬元的國產車,計算公式是 100000÷1.17×0.1=8547 元。
如果買的是進口私車,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留學人員購置的、來華專家進口自用且符合免稅條件的車輛可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事宜,港澳留學人員可比照回國留學人員享受稅收優惠。
已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原因退車或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關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準予納稅人申請退稅。
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的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等,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等。
在優惠政策方面,有多種情況。
法定優惠包括外國駐華使館等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車輛、中國人民解放軍等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
政策性優惠有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還有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 1 輛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和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 1 輛自用小汽車、防汛部門等指定車輛、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母親健康快車”項目的流動醫療車、北京 2022 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新購置車輛、原公安現役部隊等改制后換發地方機動車牌照的車輛(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滅火救援任務的車輛除外)、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內購置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 30 萬元的 2.0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