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會車有什么特殊要求
夜間會車有不少特殊要求。
首先,在感到對方車輛車燈“眩目”時,150 至 200 米左右就應變換近光燈,若對方未及時變光,要再次變換遠、近燈光提示。若對方始終不變近光,得把車速降至能看清道路減速通過。
會車前要借對方車輛燈光觀察道路情況,重點看道路中間及右側,別與對方燈光對視。
本車右前方有非機動車及行人且無法超越時,要減速靠右,必要時關閉大燈停車讓行。
兩車均開近光燈行駛一段距離后,需要察看遠方情況時,可開一下遠光燈再迅速變回。待兩車相距 20 米左右,不“眩目”時,開遠光燈察看對方車輛有無超寬貨物,再視情況返回路中加速行駛。
會車時別手忙腳亂,注意右側行人和自行車。與對向車相距 150 米時,遠光燈要變為近光燈,這是禮貌也是安全保證。
對方不改近光,應減速并用變換燈光示意,若感覺刺眼無法辨別路面,要靠邊停車,別賭氣對射。
要控制車速,夜間交通流量小,但視線有適應過程,駛經彎道、坡路、橋梁、窄路和不易看清的地方要降速,繁華街道、惡劣天氣也須低速。
增加跟車距離,夜間視線不如白天開闊,常遇危險緊急情況,要準備隨時停車,所以增加跟車距離防碰撞。
盡量避免超車,超車前觀察被超車輛右側有無障礙物,必須超車時,事先連續變換遠、近燈光告知,判定可以再超。
克服駕駛疲勞,夜間行車易疲勞瞌睡,且因看不到道路兩旁景觀,興奮性刺激小,所以易疲勞。
會車要關遠光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距相對方向來車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燈,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用近光燈。150 米關遠光燈不影響別人,實際上多數人會關,但仍有少數人不關。若雙方都關,皆大歡喜,若一方不關,另一方就看不清路。
道路情況復雜、路面狹窄,會車沒把握,及時選寬地靠邊停車,關大燈開小燈,讓對方通過再起步。
對方來車燈光強烈致眩目,立即用近光變換提醒。對方是車隊自己是單車,最好靠邊停下,待車隊過后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