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軋上半米多高的大石頭,涉過80厘米深的水,爬上60度的斜坡,穿越近1米深的積雪……。這就是悍馬,去別的車去不了的地方,做別的車做不了的事情,它是美國汽車工業最大、最重和最強壯的產物。
悍馬的問世可以說是時事造英雄,它既不是用來顯示時髦和氣派的,也不是用來從當今的運動用途車(SUV)熱潮中大撈一把的。它是應美國軍隊的需求而生的。軍方需要的是一種動力性、靈活性和耐用性都獨一無二、能經受至少12年的戰火考驗,能穿越無法穿越地域的交通運輸工具。AM GENERAL公司開發出來的正是這樣一種工具。實踐證明悍馬是“形式為功能服務”最完美的體現。除了少許舒適性方面發改進外,民用悍馬和軍用悍馬幾乎沒有任何區別。這是一種沒有同類的車型。它超越了類別的限制,或者說它自成一類,轎車懼怕它,卡車妒忌它,四驅車崇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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