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書下來多長時間必須理賠?責任書下來了流程怎么走
一般來說,索賠必須在書面責任后的三個月內解決。車輛修理或交通事故理賠后三個月內,被保險人應持事故處理證明、保險單、車輛維修清單等相關憑證到保險公司領取賠款。需要注意的是,具體期限還是要看與保險公司的合同約定和保險公司的規定。
保險公司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時,應當及時核實;對于復雜的案件,應當在30日內批準。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賠償保險金。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保險公司認為理賠信息不完整,需要補充相關證明和資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其補齊信息。
責任書下來了。如果對責任書沒有異議,雙方可以開始協商賠償。責任書下來后,保險公司的賠付流程如下:
1.報案
發生交通事故后,48小時內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報案,大致說明自己車輛的情況。
2.檢查
保險公司的查勘員到達現場后,會對事故的原因、性質、損失進行確認。測量員可以提供7 TIME(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s24小時現場事故調查服務。如果車輛無法移動,將安排拖車救援,與客戶確認事故責任、損失和費用。
3.辦理理賠手續。
車主向保險公司提交所需的理賠材料,辦理理賠手續,保險公司進一步核實理賠材料。如果理賠信息屬實,保險公司會根據合同確定并計算賠款。
4.核實付款
保險公司經過不同部門審核后,可以把錢轉到車主的賬戶上。有些直賠保險公司不需要車主先行賠付,所有的錢會直接賠付給修理廠。
責任書下來,當事人對責任書有異議的,應當在接到責任書后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在申請復核時,必須指明責任書劃分不當,抓住證據,爭取復核機關統一意見。畢竟審查復議申請的條件是說明理由,提供主要相關證據,否則很難通過審查。
如果對責任劃分有異議,建議不要申請復查,因為復查的維持率很高。如果實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訴,申請重新劃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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