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構成?
(1)行為人的交通肇事行為必須達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程度,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依據。行為人逃逸未造成上述嚴重后果的,不應認定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認定為治安處罰較重的情節。
(2)逃逸時,行為人必須知道自己的行為造成了交通事故,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識因素。如果行為人在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發生的情況下離開現場,不能認定為“交通事故后逃逸”,只能認定為一般。需要強調的是,作者所說的“明知”是指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如果行為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造成了交通事故,而假裝不知道,仍應認定為“交通事故后逃逸”。
(3)逃逸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重要因素。實踐中,施暴者逃跑的目的多為“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數人是出于其他目的逃跑,比如害怕被受害者親友及其他圍觀者毆打。這些人逃離現場后,往往很快通過向領導匯報或報警接受法律處理。顯然,這些人的主觀惡性要小得多。所以在認定的時候就要加以區分,這樣才能保證法律的準確適用,才能保證不出現冤假錯案。當然,行為人出于正當目的逃離現場后,必須及時向有關機關報案,接受法律處理。否則,如果行為人在沒有任何消息的情況下逃逸,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4)行為人的逃逸行(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為不應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我國刑法規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不僅僅指當場逃逸,還包括肇事后逃逸。關鍵是看行為人的主觀目的和社會危害性。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雖被及時送往醫院搶救,但因畏罪而逃逸的,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交通肇事罪怎么判?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注意“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條件是“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事故后逃逸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不能只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沒有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將傷者送往醫院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后逃逸的,也應當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造成兩人以上死亡或五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同等事故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60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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