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人死亡承擔什么責任 車禍致人死亡賠償注意什么
1.車禍導致死亡的責任是什么?
(1)刑事責任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事故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30萬元以上的。
3.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飲酒、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的機動車;
(四)明知機動車無號牌或者報廢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2)民事責任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由事故方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比例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根據事故和車輛的具體情況,賠償義務人包括駕駛人和車輛所有人。車輛屬于單位的,駕駛人正在執行職務的,由車輛所屬單位承擔賠償責任;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事故的,單位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駕駛人追償。
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保險責任限額內負責賠付;機動車購買了三責險等險種的,各險種也在相應的保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4.具體賠償項目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二、注意車禍死亡賠償?
(一)補償項目的問題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應當按照搶救治療、因醫療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等,賠償受害人的人身損害。
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住宿費、被害人親屬喪葬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死亡賠償金的索賠和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20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少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權利人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被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三)被撫養人生活費的申領和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計算。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到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按二十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
1騰勢N9官圖發布 將搭載易三方技術 提供純電和插混可選
- 2方程豹豹8將于10月12日開啟預訂 定位50萬級市場
- 3一汽-大眾推限時購車政策 最高優惠7萬元 速騰售8.98萬起
- 4特斯拉發布無人駕駛出租車Robotaxi 成本低于3萬美元 2026年量產
- 5真正詮釋美式豪華 16.99萬元起的別克昂科威Plus到底有多能打?
- 6幾何并入銀河品牌 吉利打響戰略整合第一槍
- 2方程豹豹8將于10月12日開啟預訂 定位50萬級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