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認定 因逃逸致人死亡定什么罪
1.如何認定逃逸致人死亡?
在確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構成時,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必須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構成要件。“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情節中交通肇事逃逸行(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為的加重。因此,“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認定首先要滿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成立,包括三個方面:
(1)必須以交通事故的發生為前提。
(2)行為人必須在行為發生后積極實施逃逸。
(3)行為人有一定的主觀逃逸動機。
2.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導致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這個規則很明確,不能和其他情況混淆。比如,有交通事故發生后,行為人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藏匿或遺棄被害人,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情況。這顯然不是“逃逸致人死亡”,而應該認定為故意殺人。
3.交通肇事人的逃逸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被害人的死亡必須是由加害人的逃逸行為造成的。如果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但被害人的死亡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被害人在送往醫院搶救途中因另一起交通事故死亡,則不應認定為“因逃逸致人死亡”。再者,行為人的逃逸行為必須排在前面,因行為人逃逸而導致的受害人死亡發生在后面。這兩者之間有這樣的順序關系。交通事故發生時傷者當場死亡的,不能認定為因逃逸致人死亡,而應適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第二個量刑幅度。
二、逃逸致人死亡罪是什么?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是刑法對交通肇事罪的規定。(注:是交通肇事罪,不是肇事逃逸罪)。但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客體是運輸安全,這里的“運輸”是指公路、水路運輸,不包括航空空和鐵路。
建議:交通損害賠償如何調解,交通事故調解期多長?
一、交通損害賠償如何調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申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向當事人發送空白色調解申請書。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兩人以上傷亡的。由于傷者治療終結或傷殘的時間不同,傷者治療終結或傷殘的時間也與死者喪事終結的時間不同。如果每個受害人的損害賠償調解期間的起始時間不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根據每個受害人的情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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