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學堂第7期 汽車燈光的基本使用方法
[太平洋汽車網 用車中心]在學習駕車的時候,駕校教練都會告訴學員如何“使用”汽車的外部燈光。但是當學員們上路以后,卻大部分人都只懂得打開和關閉燈光,卻并不了解在什么情況下使用哪種燈光。夜間行車時,視野較差,如果亂用燈光或者不打開相應燈光,則會增加意外發生的幾率,這對于自己和別人都不是一件好事。本期車主學堂,我們將來談談汽車燈光的正確使用方法。
行車燈:
行車燈也叫做示寬燈,它的作用是使車輛的四個角為人所見,亮度沒有大燈那么高。在雨天、天色昏暗或者在地下停車場時應亮起此燈。行車燈亮起時,儀表盤上會亮起如圖所示的標志。
遠光燈與近光燈:
遠光燈的照射高度比近光燈要高,因此能夠照亮更高更遠的物體。近光燈一般在有路燈照明的公路上使用。遠光燈則在沒有燈光照明的公路上使用,也會經常被用于照亮遠處公路上方的路牌。 通過不同的變換遠近光方式,能夠實現與其它司機交流的目的。
在會車時,如果我們使用遠光燈,對方駕駛員將由于強光而無法看清路面并無法判斷你車輛的準確位置,這將增加意外發生的幾率。所以會車時,如開了遠光燈,應切換為近光燈。如對方車輛使用了遠光燈,你可以通過快速變換遠近光來提醒來車的司機。
轉向燈:
顧名思義,轉向燈是用來表示車輛需要進行轉向的。在車輛需要轉向的場合必須提前亮起轉向燈,在確認后方沒有來車時方可轉向,切忌打燈后不確認后方情況就馬上轉向。在超車前亮左轉向燈,確認前方具備超車條件方可超車。后方車輛有超車意圖,可以通過亮起右轉向燈示意后方車輛超越。在紅綠燈前的掉頭或轉向車道,除非是排第一,否則沒必要一直打開轉向燈,在車輛轉向時再打轉向燈也不晚。
霧燈:
霧燈的穿透力比行車燈要強得多,其功率與大燈相若 ,因此在霧天、暴雨、大雪以及沙塵暴天氣時,我們應該把車輛的前后霧燈打開,讓其他車輛在更遠的地方就能看到你的車子。
從上圖我們可以看出,霧燈的燈光是發散的,射出角度較大,因而有很好的穿透力和辨識度。而近光燈由于射出角度較低,只能照亮近處的路面,如遇上雨、霧、沙塵暴等天氣,其穿透力和辨識度比不上霧燈。
雙閃燈:
雙閃燈又叫“危險警告燈”,在車輛出現緊急狀況時應該通過相應的開關開啟此燈。車輛拋錨停在路邊時,除了要亮起雙閃燈還要在車輛后方200m左右的地方設立三角反光板對后面來車作出警示,避免追尾事故的發生。雙閃燈的另一個作用是標識車隊中的車輛,讓其它車知悉車隊將通過。
總結:
汽車燈光除了用于照明,它還是司機與司機之間交流的重要工具。文明用燈,將心比己,將使得路上的用車環境更加和諧也能減少事故的發生。從今天起我們就應該把本文介紹的知識用在馬路上,并養成習慣,做一個文明的車主。下一期,我們將為各位網友詳細介紹一下汽車燈語的使用,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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