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路口前的黃燈閃爍時,絕大多數司機都會選擇踩一腳油門加速通過,不過最近網傳黃燈又出新規闖黃燈將會被記6分!這是真的嗎?

要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首先要知道怎樣區別是否闖黃燈?我們來看看交規是如何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簡單點來說,就是黃燈亮起時,如果已經過了道路的停止線,可以不用剎車,直接通過路口;如果還沒通過停止線,就要停車,否則會視為“闖黃燈”!

“闖黃燈”是否會受處罰?
這個,需要根據闖黃燈的具體行為進行分析,以下3種情況不會處罰。
黃燈亮起時,車輛在停止線內剎車停住,不予處罰。

當黃燈亮起時,車身壓住或者越過停止線,及時停住車就不視為闖黃燈。

黃燈亮起時,車身部位已越過停止線可直接通過,不予處罰。

注:如果黃燈亮起時,車身還在停止線內,車子不減速反而還加速搶燈,這種情況就有可能受到處罰!

雖然公安部在2013年規定的“闖黃燈”等同于“闖紅燈”因被社會各界質疑后緊急叫停了,許多地區對闖黃燈的行為改為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但目前在個別地區還是會被認定為“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記6分。

“闖黃燈”會有什么后果?
搶行黃燈易被誤判為“闖紅燈”
一方面,司機如果故意闖黃燈的話,往往無法判斷通過路口時間,容易被電子警察判定為闖紅燈。
雖然后續可通過申請復議成功撤銷該違章,但為了搶行那幾秒黃燈卻要花費更多時間、精力去申請復議,實在是沒必要。

搶行黃燈易發生事故
另一方面,黃燈搶行是引發路口事故的主因之一,一旦發生事故,車主一般要負全責!

事故無法預測,但可以預防,預防的前提就是要遵守交通法規。遇到黃燈最好還是等一等,不然一不小心就會變成闖紅燈甚至事故現場。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寧停三分,不搶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