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被盜還可以上路行駛嗎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64號)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號牌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補發、換發號牌期間,申請人可以申領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補領、換領機動車號牌的,原機動車號牌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第八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四)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七)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車管所辦理流程:
1、準備材料:
車輛行駛證、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損壞的車牌。
2、領取臨時牌照:
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后提交資料,拿到受理憑證并繳費,領取臨時車牌。
3、領取正式號牌:
一般8個工作日之后,再次前往車管所,并帶著繳費發票、行駛證和受理憑證到發牌窗口領取新的車牌。
網上補辦車牌具體流程:
1、需要登錄交管12123官網或APP,找到機動車業務,選擇補換領機動車號牌這項業務。(操作取決于iPhone13 15.5版本app版本V2.9.1 B468)
2、需要填寫業務類型,申請牌照的原因,是否需要申請臨時牌照等相關信息,可以選擇不同取件方式,可以選擇郵寄或者是現場領取。
3、填寫車牌的郵寄地址、準備好車輛的舊牌照,將舊車牌郵寄回去,如果是選擇現場領取,在辦理成功后,就可以去車管所領取牌照了,同時需要將舊牌照交給工作人員。
4、在網辦進度中,看到業務的辦理進度,還有郵寄的單號等信息。
5、一般會先收到臨時牌照,在等待車輛正式牌照下發之前,需要使用臨時牌照,車輛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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