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浮車頂膜需要備案嗎
1、處罰規定:對于車頂貼黑膜,只要面積不超過30%,不會被交警罰款。如果超過30%,需要到車管所進行備案變更行駛證,否則如果上路被交警查到車身顏色與行駛證里的照片不一樣,這屬于違法行為,面臨的就是扣分扣車罰款的處罰。
2、改色規定:對于車輛貼膜改色,在顏色改變后,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需要攜帶所需證明以及發票,開著變色后的汽車到車管所受理檢車手續。車管所工作人員會重新錄入變更后的車身顏色,重新拍照,變更登記手續。現在允許車主先改色,再到車管所進行備案登記。
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規定:
1、前風窗玻璃駕駛人視區部位及駕駛人駕駛時用于觀察外后視鏡的部位的可見光透射比應大于等于70%。所有車窗玻璃不應張貼鏡面反光遮陽膜;
2、公路客車、旅游客車、設有乘客站立區的客車、校車和發動機中置且寬高比小于等于0.9的乘用車所有車窗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均應大于等于50%;
3、且除符合GB30678規定的客車用安全標志和信息符號外,不應張貼有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色紙或隔熱紙。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機動車登記的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屬于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第七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掛車及大型客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后部未按照規定噴涂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第十六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讓后,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讓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讓登記,未按照第十八條、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八)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變更備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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