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查封狀態如何解除
車輛查封解除流程:
1、財產保全期限過了,如果對方沒有提出續封的申請,就會自動解封。汽車的保全期限是一年;
2、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查封期限屆滿后,財產續行查封需經相關申請執行人依法提出續封的申請,才能夠加以執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屆滿,如果沒有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的效力將消失。
法院在執行程序中所查封的車輛,不得辦理抵押、轉讓等手續,不得變更車輛現有財產權屬狀態。如果要解封車輛,需要被申請人履行判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如果判決已經實際履行完畢,可以到法院申請解除查封。由法院下發解除裁定書后,拿著裁定書到車輛管理所解封。車輛查封狀態即為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二十八條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其他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查封、扣押、凍結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即自動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對已登記的財產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協助進行輪候登記,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允許其他人民法院查閱有關文書和記錄。
其他人民法院對沒有登記的財產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制作筆錄,并經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及被執行人簽字,或者書面通知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
1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政策大調整:砍到微型純電車大動脈
- 2每日車聞:理想周銷量破萬/阿維塔換帥/埃安全新電池/極氪007最新官圖
- 3售價11.99萬元起 長安啟源Q05正式上市 綜合續航1215km
- 4售價16.79萬元起 長安啟源A07新增兩款純電版車型 配置提升
- 5斯巴魯SOLTERRA定名為“嵐鯤” BZ4X的兄弟車型
- 6領克09推送LYNK OS N 1.2.2版本系統 優化方向盤加熱
- 2每日車聞:理想周銷量破萬/阿維塔換帥/埃安全新電池/極氪007最新官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