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長:深圳“限牌令”和立法草案無關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3月5日下午,在全國人大廣東團討論會會場的走廊上,面對記者拋過來的關于“深圳突擊限牌令”的提問,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長許勤顯得有些意外。
他笑著對記者說:“這個沒有新聞熱點了。”
“限車牌”這項政策降臨到深圳市民身上時,也是以意外的方式。去年12月29日17時40分,深圳市突然召開城市管理新聞發布會,宣布對小汽車采取限牌措施。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通告》,自當日18時起,深圳對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實施增量調控和指標管理,暫定每年10萬輛。
這項幾乎沒有留下緩沖時間的行政措施,被很多媒體描述為“突擊限牌令”。而聽到“突擊”兩個字,許勤反問道:“什么是突擊?”
在此之前,深圳市領導曾多次在不同場合對外表示不會采取限購措施。去年初廣東省兩會上,許勤也還特別強調,深圳對私家車不限行不限購,將通過經濟手段來調節市民出行方式。
事實上,在限車牌這件事上,深圳市領導失言了。輿論焦點除了驚訝于官方表態的前后不一致,還質疑:為何以市場經濟改革先鋒著稱的深圳,也會采取行政手段來緩解交通擁堵?
如今,回應這個問題,許勤的語氣里透著無奈:“我們(深圳市交通)白皮書強調主要用經濟手段,但是城市交通治理在沒有出路的情況下,被迫采用行政手段。”
這位市長念出一串數字,“前年是增加40萬輛,兩年增加100多萬輛,該如何處理?如果再增加100萬輛,任何城市都不行。如果其他城市超過330萬輛,我相信也會被逼無奈。”
他又一次強調:“我是最主張經濟手段,實在沒辦法,但政策沒法實施。”
作為機動車保有量超過300萬、車輛密度全國第一的城市,深圳曾經嘗試過用經濟手段緩解交通擁堵,但并沒有實行下去。去年,深圳市提出了擬征收路外停車場停車調節費,還召開過兩次聽證會。后來,深圳市政府在回應“限牌令”的同時也解釋,之所以放棄收費調節的經濟手段,是因為“近期新的政策規定,對未列入國家、省兩級目錄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
圍繞深圳“突擊”車牌限購的舉措,更大的爭議指向政策出臺的程序甚至合法性上。今年初,東南大學副教授顧大松,向廣東省法制辦寄出了一封建議廣東省法制辦依法審查深圳限牌文件的掛號信。他還在微博上表示:“期待廣東省政府依法及時作出審查結論。”后來,廣東省法制辦給顧大松回函,表示對深圳“限牌令”啟動了合法性審查。
被問及審查的進展,許勤簡單回應:“省法制辦已經對他作出回復。”
此前,輿論中還夾雜著一種猜測:深圳市政府突然下達“限牌令”是否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有關。根據修正案草案新增規定,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增加其義務的規范。這意味著一些限行、限購、限貸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今后將不能再“任性”。
許勤否認了這種猜測,他擺了擺手說:“這跟立法法沒有關系。”
(文/搜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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