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知識產權受到侵犯,
通用大宇汽車和技術公司(簡稱“通用大宇”)今天正式提起訴訟,起訴安徽蕪湖
奇瑞汽車有限公司(簡稱“
奇瑞”)違反中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同時,通用大宇也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申請
奇瑞QQ車的外觀設計專利無效。
位于韓國仁川的通用大宇稱:奇瑞的QQ車與以大宇微車Matiz為基礎的
雪佛蘭Spark車存在著驚人的相似性。這兩款產品目前都在中國市場上有售。通用大宇曾與通用汽車在華的合資企業、位于廣西的
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上汽通用五菱”)簽署《技術許可協議》,授權上汽通用
五菱在中國制造、銷售
雪佛蘭Spark。
在這起訴訟中,通用大宇稱奇瑞通過抄襲,以及未經授權使用通用大宇的商業秘密等手段生產QQ車,然而卻聲稱這是奇瑞自主開發的產品。
在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的申請中,通用大宇稱在奇瑞申請QQ外觀專利之前,Matiz就已經上市,奇瑞所獲得的專利抄襲了通用大宇Matiz的設計特點。
通用大宇汽車和技術公司首席法律顧問黃德堅表示:“我們有責任保護我們公司和我們技術受讓方上汽通用
五菱的合法利益,保護我們產品的聲譽和我們的知識產權。同時,我們這么做符合消費者的最佳利益,使他們能夠掌握正確、完整的信息,從而做出明智的購買決定!
“中國政府曾建議通用汽車通過調解和/或者司法途徑來解決這個問題。在過去一年左右的時間里,在中國政府的協助下, 我們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曾努力多次,但調解工作始終未得到奇瑞方面的回應,同時,奇瑞還繼續將產品出口到其他海外市場。因此,考慮到中國政府的建議,我們認為目前是通過司法途徑尋求一種公平公正的解決方案的合適時機。”
通用大宇在2003年4月獲悉其產品與QQ存在著驚人的相似之處后,委托專業機構對此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和分析。
調查結果表明,這兩款車的
車身結構、外觀設計、內飾設計和核心零部件幾乎相同。調查結果還表明,Matiz和QQ車上的絕大多數零部件具有可互換性。而任何有關Matiz的技術從未被通過任何授權途徑向奇瑞公司出售或許可轉讓。
黃德堅介紹說:“Matiz的開發投入了高達數億美金和成千上萬個小時的人工用以產品的設計、制造和測試。上汽通用五菱以及其本地的供應商在這款產品的本地生產和銷售方面同樣投資巨大。對于我們的權利和利益所受到的侵犯,我們要求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
通用汽車中國公司首席法律顧問夏尊恩認為,奇瑞的這種侵權行為也已影響到了上汽通用五菱4300余名員工、100多家Spark供應商和將近100家Spark在中國的
經銷商。
夏尊恩表示:“年中頒布的新《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指出, 汽車等生產企業要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并明確禁止侵犯知識產權的產品流入市場。我們相信中國政府在保護國內外企業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方面的承諾!
夏尊恩強調:“此訴訟是兩家企業之間純粹的商業爭議。通用汽車在中國長期發展的承諾不變,我們將繼續與戰略合作伙伴一起攜手共同發展!
Matiz是原韓國大宇公司歷時2年半設計和研發的微車產品。1998年Matiz第一代產品上市,2000年8月,在原有車型基礎上第二代Matiz誕生。自第一輛Matiz下線以來,其全球銷量超過130萬輛,成為全球最受歡迎的微車之一。 2002年10月,通用汽車、
鈴木汽車公司、上海汽車工業(集團)總公司和韓國發展銀行收購部分韓國大宇資產并成立通用大宇,所有關于Matiz的技術及其他相關權利,合法轉由通用大宇繼受。2003年,通用汽車在華合資企業上汽通用五菱與通用大宇簽署技術轉讓協議,在中國市場推出以Matiz第二代為基礎的
雪佛蘭Sp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