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auto專訪賈新光:變了味的燃油稅原創
賈新光,中國汽車工業非主流研究人員,中國國內汽車界最知名的汽車評論專家。
1951年生人,在北京匯文中學上到初中,就到山西的“廣闊天地”去鍛煉。當過農民、工人,也當過機關干部,1974年到山西大學讀書,畢業以后不曉得什么原因進了汽車界,從1978年開始在北京汽車工業公司搞政策研究,1994年調到中國汽車工業銷售總公司搞市場研究,1998年調到機械部汽車工業發展研究所,繼續干老本行,曾任中國汽車工業咨詢發展公司首席分析師。長長短短寫了500多篇東西,內容翻來復去只有兩個字“汽車”——摘自賈新光博客
在2008年1月25日,由太平洋汽車網主辦的“誰是王牌 年度評選”的頒獎晚會上,太平洋汽車網也非常榮幸地邀請到了賈新光先生作為頒獎嘉賓出席。在頒獎晚會開始前,我們對賈新光先生進行了專訪。以下便是此次專訪的內容。
PCauto:您好,賈老師,歡迎您來到廣州,參加我們太平洋汽車網主辦的“2007年誰是王牌 年度評選”的頒獎晚會。
我們都知道,您的職業是中國汽車工業非主流研究人員。請問,“非主流”是什么含義?
賈新光:“非主流”是從心理學范疇而來。心理學分為主流心理學家和非主流心理學家兩方面。這里說的非主流是指不在政府相關部門工作的一些汽車評論專家。我認為現在的汽車界需要不同的聲音,并且不是一種,而是多種不同的聲音。也就是說,除了政府的聲音之外,需要聽到廠商的聲音、經銷商的聲音、用戶的聲音和行業內外的聲音。這樣有利于對各方意見有真正的了解。
我們的很多政策在制定的時候,缺乏對不同聲音的了解,所以造成了很多的失誤。比如“交強險”。在新的《交通安全法》中,發生事故之后,不管責任如何認定,駕駛者必須承擔責任,這并不合理。因為從實際情況來看,開車的并不一定都是有錢人,如果都由開車人負責,那么事故的是非就無法辨明。所以現在經過修改后,按照責任劃分,駕駛人無責賠償10%更多的屬于道義的范疇。再比如爭議比較多的《品牌營銷管理辦法》,這個管理辦法的最初目的是為了限制進口,通過規定,要求進口品牌必須建立銷售服務網絡,意圖提高其價格與經營成本,從而對國內的汽車制造業提供一定的保護。但是外國品牌在把進口渠道壟斷后,它可以控制品種、價格、交易數量和渠道等等方面。過去進口汽車的審批需經商務部,如今則由外國廠商來批。而且現在的外國廠商將進口渠道和國內營銷渠道整合起來,這實際上是不利于中國企業的市場發展的。
中國汽車工業評論專家 賈新光
PCauto:關于您剛才提到的交強險,以及燃油稅問題,都是目前老百姓比較關心的兩個問題,您對這兩方面是如何看待的?
賈新光:我認為現在交強險的問題,不是費率的問題,也不是賠償額的問題,首先是交強險的性質問題。交強險在國外實際上是一種社會保障。這種社會保障不是由政府出資,而是由開車人來負擔,即由開車人來承擔交通事故發生后的損失。在社會保障體系下有兩個原則:第一就是非贏利。中國的交強險出現了巨大的贏利,這是不正常的;第二就是先行賠償。比如現在不少交通事故發生后,車輛肇事逃逸,死傷者得不到賠償。那么像這部分死傷者的賠償問題,按照國外的做法,就是從保險費用中提取一部分作為基金,先行賠償,對死傷者實施搶救和生活救助,經過政府和相關部門,找到責任人后實行追償。但關于先行賠償這一點,在國內是沒有的。
另外,交強險不同于一般險種,它需以人為本,首先補償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所以目前國內的交強險相關規定和費用的使用,由保險公司來制定的方式,是不對的。應當由保監會的專家,根據前一年的情況來制定下一年的賠償方式。
目前賠償額過低也是交強險中存在的問題。盡管此次經過修改后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人的生命是無價的,提高賠償額的目的就是尊重生命。特別對于很多家庭來說,一個死者很可能就是家庭的支柱,他(她)的死亡很可能會影響一個家庭的生存。提高賠償額度,能使死者家屬得以維持一家的生計。
保險公司也應當改變服務理念。必須重視自己的客戶。比如在國外,保險公司會經常為客戶組織一些關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活動或講座,并積極參與事故救援,努力減少損失。
PCauto:這是政策方面的問題,還是人的意識方面的問題?
賈新光:這就是我說的宗旨問題。所謂的社會保障,是由政府來管理、保險公司來負責操作、資金則來自于開車人。這種體系是不能變的。保險公司應當更主動地參與到這一體系當中。費率的高低可以討論后決定,但如何實施則需要社會各方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