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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撞人一案一審結果(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肇事者蘇秀文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公布以來,圍繞肇事者蘇秀文身份的傳言迅速通過互聯(lián)網傳播開來。直到12月30日,有關部門才出面否認蘇為黑龍江省某領導親屬的猜測。為此,該案又有了重新調查的可能性。
對于此案,有兩種頗具代表性的評論。一是童鐵丁先生1月2日發(fā)表在《南方都市報》上的《寶馬撞人案與身份敏感癥》,認為“身份敏感癥”一旦出現(xiàn),“往往使法律成為身份認同的犧牲品,使人們忽視法律的積極作用。同時還可能會導致兩種不好的社會心理,一是對于社會的仇視、偏激心理,另一則是對社會的無奈、消極情緒,它們都不利于社會公民心理的正常發(fā)育。”因此,除了“建立相關工作的透明化機制,樹立起政府與法律出于正義而產生的權威性。輿論和社會公眾也應注意主動承擔起社會道義,注重用事實和理性說話,反之,如果僅用身份不同引發(fā)盲目的對立態(tài)度,也許只會使相關問題變得更加復雜。”
這種見識,相當高明。但我以為,網友“羽毛一樣的飛”發(fā)表在中青在線“青年話題”論壇的《從“寶馬”撞人案看公民的“合理猜想”》見識更高一籌。他說:“此類‘小道消息’——也就是‘合理猜想’——是社會不公正與信息不公開雙重作用下的產物。從某種意義上講,‘合理猜想’實際上是普通公眾在信息公開不足情況下呼喚社會公正的一種特殊表達方式,而進行‘合理猜想’正是無力擁有財富、權力等社會稀缺資源的普通公眾所能擁有的底線權利。”
好一個“底線權利”!希望我們都記住它呵護它并且時不時地將它拿出來用一用。而如果沒有“合理猜測”的“底線權利”形成的壓力,所謂信息公開和社會公正都可能難以實現(xiàn)。無論是在法治不健全的當下中國,還是在民主與法治健全的國家和地區(qū),權力和金錢隨時都有可能利用其超出凡人的能量干擾司法和社會公正,公民“合理猜測”得到自由表達的“底線權利”是抵抗這種權力擴張、促進信息公開社會公正的有力武器。
大家還記得香港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購車案吧?人們認為他購車避稅,雖然沒有任何真憑實據,但卻是“合理懷疑”、“合理猜測”,不僅梁本人必須親自出面解釋(因為無法解釋,所以被迫以稅額的兩倍捐贈公益事業(yè)以“明心跡”但是仍然無法解脫),而且有關機構也認認真真地介入調查,最后竟導致梁以辭職收場。
中國的傳統(tǒng)文化,乃至今天的不少制度安排,都有“為尊者諱”的傳統(tǒng)與慣性,而這恰恰與民主法治社會的“公眾人物無隱私”背道而馳。它不僅使權力和財富跟人的道德品質不成正比,而且在相當程度上助長了擁有財富和權力者的權力濫用和擴張。聽說深圳最近出臺的輿論監(jiān)督條例,明確肯定了記者“合理懷疑”的權利。這是個不錯的進步。但我以為,“合理懷疑”是人的天賦人權,是源于自然的“底線權利”,無需法律授權。只有“真實的惡意”(即“作者明知消息有誤卻仍然作出不實報導,以達到誹謗的目的”)才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