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時間和地點:2002年8月6日至10日在廣州市天河體育中心舉行
競賽項目
(一)個人賽:
1、1/10電動房車
2、1/10電動越野車
3、1/10內燃機房車
4、1/8內燃機越野車
5、1/8內燃機賽車
6、奧迪1/10電動房車(公開型)
(二)團體賽:1-6號各項目,任選4項。
參賽辦法:
(一) 每隊可報領隊1人,教練1人 (運動員超過5名時可報2名教練),運動員10人。不足3名 運動員不能單獨組隊。
(二)每項每隊限報3名運動員,每名運動員可報名參加2項比賽。參賽報名費每項100元(含領 隊教練兼項)。
(三)團體賽選項及參賽隊員名單須于正式報名時確定。
競賽辦法:
(一) 所有電動車預、決賽每輪比賽時間均為5分鐘;所有內燃機車預賽每輪比賽時間為8分鐘;決賽為20分鐘。
(二)預賽兩輪,以較好一輪成績作為團體賽成績和個人預賽成績,個人預賽前10名進入決賽(一輪),以決賽成績決定個人名次。如成績相同,則以預賽成績確定名次。
(三)每6-10輛車編為一組。遇到同組同頻率時由抽簽決定更換者。
(四)預賽采取獨立發車計時方式,按裁判員口令依次發車;決賽采取同時發車方式,按預賽成績排列發車位置(成績優者排前),每兩輛車之間應有2米左右的前后距離。
(五)每輪比賽時間結束時,仍未到達終點的車輛,可以繼續駛回終點,但不得超過30秒延長時間。
(六)每名參賽選手都必須為下一組參賽者做公共助手。 不履行助手職責或有意拖延者將受到警告或取消本人比賽成績的處罰。比賽時除公共助手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七)比賽中,運動員應聽從裁判員的命令,落后一圈以上的車輛必須主動給快車讓路,不得有任何阻擋、碰撞快車的動作。違者將視情節給予警告、罰秒、取消成績等處罰。
(八)10人(含)以下參賽的項目,決賽人數酌情遞減。
(九)團體賽的記分辦法:以各隊個人預賽名次之和計算團體分,名次和數小者,團體名次列前。若積分相同,則以單項名次高者列前。
錄取名次和獎勵:
(一)個人賽錄取前八名;團體賽錄取前六名。
(二)獲得錄取名次者分別授予獎章和獲獎證書。
(三)參賽人數不足時,按有關文件規定減少錄取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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