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重慶的向女士花了148萬元買了一輛奔馳轎車,沒想到一開就故障不斷,為了這輛退不掉的奔馳車,向女士把轎車的經銷商重慶商社告上了法庭。8月8日,重慶市渝中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今年6月12日,家住重慶北碚區的向女士與重慶商社簽訂了購買合同,購買德國奔馳S350轎車一輛。合同簽訂后,向女士預付了5萬元定金。6月24日,向女士在付清車款后將這輛新奔馳開回家,次日,向女士的司機在試車時發現,這輛奔馳S350出現燈常明不熄、供油不暢和自動熄火等故障。記者在采訪駕駛這輛車的司機時,他說,他在高速公路上將車開到時速180公里時,該車便自動熄火。向女士的司機隨即將車開到重慶奔馳汽車專修部梅賽德斯———奔馳服務中心修理,在經過檢驗后,該專修部向向女士出具了一份維修證明:“經診斷我公司已于2003年7月5日上午找到故障原因,并第一時間口頭通報了閣下的駕駛員告知該車需更換發動機電腦……”
在法庭上,被告重慶商社的律師在法庭發言時稱:“我們是售車,不是試車。”并以此表示重慶商社對此車的故障不能負責,不能退車。本案將于近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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