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機動車號牌標準下月實施 對號牌分類、登記編號編碼規則等進行了調整———
明天起,車管所將不再核發外籍車黑色號牌,在京申請機動車牌證的外國人將領到和普通民用一樣的車號牌。這是我們今天上午從市交管局車管所了解到的。
2007年11月1日起,由公安部頒布的新的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GA36-2007)實施,舊標準同時廢止。
市交管局車管所法制科副科長沈宇輝介紹,1992年的號牌標準已經不適應大多數城市的機動車發展,個別城市出現了號牌不夠用的情況,所以需要實行新的標準。
新標準對號牌分類、登記編號編碼規則、制作技術和安裝使用等規定進行了調整。
新標準取消了外籍車號牌(黑牌)種類,自2007年11月1日起,對在京申請機動車牌證的外國人和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改為核發普通民用號牌。
對原核發外籍車號牌的車輛,在辦理轉移登記和補、換領機動車號牌業務時換發,除此以外不強制換牌。
外國人和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辦理機動車牌證,仍到車管所外事科辦理。但車管所介紹,使館的號牌不做變化。
新變化一
車號牌的后五位 可出現兩個字母
新標準修改了機動車號牌號碼的編碼規則,允許字母在后五位編碼中任意一位出現,但總數不能超過兩個,這樣做增加了號牌容量,將解決部分地區號牌資源不足的問題。
沈副科長介紹,目前,北京城區內不會出現號牌不夠用的情況,因為北京市城區車號牌京后面的字母,除了“I”和“O”“D”外,其他23個號碼都可以使用,所以后五位編碼中出現兩個字母的情況短期內不會出現,即便出現,也是交管部門將排序排好,再由市民從十個備選號碼中選出一個。
而遠郊區的車號牌“京G”后五位編碼的頭兩個字母即將換發完畢,之后,將兩個字母順序向后排列。
沈副科長介紹,調整后,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特別是外省市車輛可能出現與目前不同的編碼方式。
新變化二
移動證不再辦理 改核發臨時號牌
北京地方標準制定的移動證將取消,而和其他地區一樣統一核發臨時號牌。
新標準對臨時號牌的式樣進行了調整,由原來的一種式樣調整為行政轄區內、跨行政轄區、試驗車(新車下線后十萬公里內的試驗車)、特型機動車(不可拆卸車)等4種式樣,并且將有效期的位置調整到號牌的正面。
沈副科長介紹說,本市的新車領取臨時號牌的有限期為7天,并且取消路線限制。而如果前往外地,有限期可達到1個月,并且有路線限制。沈副科長介紹說,領取本市境內的臨時號牌可到各交通支、大隊交通科辦理,而辦理去外地的臨時號牌則需要到各車管分所辦理。申請時需要提交的資料為: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車輛來歷憑證;
3.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新變化三
今后中型載客汽車
改發“E”號段黃牌
新標準調整了大型汽車號牌(黃牌)的使用范圍。
自2007年11月1日起,對中型載客汽車(車長小于6米,乘坐人數大于9人且小于20人<不含>。乘坐人數可變的,以上限確定。乘坐人數包括駕駛員。)由原核發“小型汽車號牌”(藍牌),調整為核發“大型汽車號牌”(黃牌)。
對原來已經領取了藍牌的中型載客汽車,在辦理轉移登記(過戶)和補、換領機動車號牌時換發,除此以外不強制換牌。
沈副科長介紹,這項規定調整后,一段時間內道路上可能會存在路面上行駛的中型載客汽車有的懸掛黃牌,有的懸掛藍牌的情況,這種情況會逐步隨著換牌而統一。
此次中型客車核發、換發黃牌均為“京E”號段(如今后啟用其他號段另行公告),行駛證登記車型不變,仍為中型客車,不受大型客車交通限行規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