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內決定是否批捕 警方三維動畫模擬事故
據介紹,胡斌在事發時駕駛的車牌為“浙A608Z0”的小轎車,于2008年10月22日由他人過戶給陸紅英(胡斌母親)。此前,原車主對此車進行過多次改裝。對“年檢怎么通過”的問題,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趙野松表示,該車是2007年11月14日登記的,還沒有到兩年的年檢期。
或有更多人涉案
對胡斌未被“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請批捕,鄭賢勝表示,根據公安機關收集的證據和查明的案件事實,以及《刑法》第133條的規定,胡斌的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最終構成何種罪名,將由法院依法判決。
警方播放肇事車輛當晚行車軌跡
昨天,“中國律師精英網”首席律師尹富強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一般超速導致行人死亡,大多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多人在鬧市區追逐,長時間處于超速狀態,就可能構成“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區別的關鍵是前者是過失、后者是故意。“當然,主觀想法外人無法得知,只能通過當事人的客觀表現反推。”對如何界定“追逐飆車”,他表示,追逐要看是否多人,是否你超我趕、以領先為目的。
(編者注:
危害公共安全罪
罪狀: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量刑: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解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與之相當的危險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交通肇事罪
罪狀: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量刑: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杭州警方昨天下午公布的3車途經各路口的監控視頻顯示,出發時胡斌的車排在最后,到文三路教工路口時在第一位,并保持直至事故發生地。另兩輛車的相對順序也有變化。記者在視頻中看到,其他車輛是徐徐通過,3輛車則“唰”地駛過,且有變線行為。
尹富強說,如涉嫌“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偵查機關收集證據時間應向前延長,證據范圍也應當擴大。只從發生死亡事故時的證據、單一肇事車輛看,不足以證明是否構成“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多人飆車,構成該罪名,那就不僅僅是胡斌1人涉嫌犯罪。
杭州市委書記昨對話網民
對飆車等行為“零容忍”:
“將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徹查”
“保護市民的生命安全,是城市管理者最重要的職責。譚卓的不幸遇難,我作為市委書記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昨天(15日)上午,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王國平在與網友進行網上對話時表示,將依法嚴肅處理“5·7交通肇事案”所有責任人。
5月7日在杭州文二西路發生的飆車撞人致死案已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有網友說:“這件事已經嚴重影響杭州在全國人民心中的美好形象,更與‘生活品質之城’格格不入,希望能夠徹查。”
網上對話時,王國平代表杭州市委、市政府向譚卓的遇難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向譚卓父母、親友表示最誠摯的慰問,并強調“市委、市政府將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從嚴、從快查處此事,嚴防此類悲劇在杭州重演。”
他說,市委、市政府已明確要求公安、交警和有關執法部門立即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堅持“零容忍”方針,對飆車、超速等嚴重威脅群眾生命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對擅自改裝、變更機動車發動機、排氣管等裝置的不法行為,嚴懲不貸,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同時,公安、交警和相關執法部門要加強對駕駛人員和車輛兩大源頭的管理,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確保不留盲區死角。
“我們要痛定思痛,舉一反三,徹查此事的原因,依法嚴肅處理所有的責任人。”王國平說,也希望媒體和市民群眾積極舉報飆車、超速和非法改裝等不法行為,使公安交警、執法部門及時整治、遏制飆車、超速等違法行為,確保全市人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