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報刊登了《北京市居住小區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將在7月1日實施的消息,并刊登了管理辦法的具體內容。該辦法一出臺,就引起了市民的強烈關注。為此,本報專門采訪了北京市國土房管局相關部門,對市民最關心的7大熱點問題進行詳細解釋。 熱點一:收費標準如何定 《晨報》:管理辦法并沒有涉及到小區停車費的問題,7月1日實施之后,小區停車費用是否會有變化呢? 國土房管局:管理辦法的停車收費標準,一般說來與各小區原來的收費標準一致。按照政府規定,小區停車費按照市發改委制定的統一標準。地面停車每月150元,地下停車費用執行市場指導價。 熱點二:業主能否參與定價 《晨報》:不少業主抱怨地下停車場收費過高,業主認為自己是消費者,他們是否也有定價的參與權呢? 國土房管局:對于地下停車場停車收費定價,應按照物價局文件規定和去年9月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分為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之后兩個階段,之前開發商定價并公示,而之后則由業主委員會和開發商共同協商定價,并到物價局備案。管理辦法并沒有對收費問題進行規定。 熱點三:停車管理誰監督 《晨報》:物業對小區內停車統一管理,誰對物業的行為進行監督呢? 國土房管局:小區內的每一個業主,包括業主委員會都有權對物業監督。同時,政府主管部門,比如國土房管部門、停車主管部門也有責任對小區物業監督管理。如果業主發現有任何問題,可以撥打各區縣國土房管部門的投訴電話進行投訴。 熱點四:車位少問題如何解決 《晨報》:小區內車位少,一直是老百姓非常關注的問題。管理辦法出臺后,對解決這一問題有什么具體措施? 國土房管局:車位少,這是長期以來形成的一個歷史問題,如今北京市規委也一直在制定相關規定,極力解決這一問題。目前,對于新建的小區,我們建議提高車位規劃設計指標,以滿足業主停車要求;對于現有的小區,應該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注入,來修建立體停車庫,同時,政府對此也應該制定優惠政策。 熱點五:車輛損壞怎么辦 《晨報》:管理辦法規定,小區內停放的車輛一旦丟失,物業將負責。目前,對于子小區內被丟失、損壞的車輛,物業的具體責任如何? 國土房管局:小區內停放的車輛如果出了問題,物業必須要負責賠償,具體賠償標準在合同中會明確規定。目前,我們正在加緊這一方面的工作。 熱點六:服務協議誰制定 《晨報》:管理辦法規定,業主與物業要簽署《停車管理服務協議》,請問該協議文本是全市統一的嗎?由誰來制定? 國土房管局:就目前來說,《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是由各小區各自制定的。但合同必須要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體現雙方對等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應該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方或停車服務公司來共同制定。但同時,我們正在考慮制定示范合同,目前我們正在加緊調研工作。 熱點七:停車區域多大合適 《晨報》:隨著私家車的逐漸增多,小區內地上停車位越來越少,不少小區逐步把很多公共場地變為停車場。目前,管理辦法中對于小區地面停車區域到底占公共區域的多少比例,有無限制? 國土房管局:目前我們并沒有這方面的限制。但是對于小區內停車位的劃定,我們有一些禁止性要求。比如停車位不能占用消防通道,不能影響小區道路暢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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