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路拖車費下降30%
●高速公路拖車費下降50%
南方都市報訊 從9月1日起,廣州將下調拖車費收費標準,普通公路的拖車費約下降30%,高速公路的拖車費下降50%,同時不再區分吊拖、硬拖方式,只執行一種收費標準,這是記者昨日從廣州市物價局獲悉的。
高速公路拖車分段收費
按規定,高速公路(含快速路、珠江隧道)事故、故障和違章車輛拖曳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全市統一收費標準(詳見附表1)。實行分段收費后,拖曳車行駛里程數介于兩段之間的,按后一段的標準計收拖曳費。
普通公路拖車統一收費
普通公路(含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故障和違章車輛拖曳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收費不能超過規定的最高限價(詳見附表2),可以下浮。拖曳車行駛不分路程遠近,實行統一收費標準,番禺、花都區,增城、從化市物價局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在市定的最高限價范圍內,制定交通事故、故障和違章車輛拖曳收費標準。
今后,不再區分吊拖、硬拖不同的拖曳方式,只執行一種收費標準。
拖曳收費單位為具有相應資質的拖曳服務企業。國家行政機關的執法單位一律不得收取拖曳費。
吊車費最高上浮50%
起吊在公路路面內(車體未超出路肩)的事故、故障車輛的吊車費,高速公路(含快速路、珠江隧道),普通公路(含城市道路)按新規定的標準執行?紤]到起吊大型車輛的作業難度和費用開支相對較大。其吊車費可在所列標準基礎上,根據起吊作業的難易程度適當上浮,但最高不超過50%。
事故、違章車輛拖曳到指定地點停放,執行的停放收費標準詳見附表。故障車輛拖曳后的停放地,應按就近停放的原則,由拖曳服務企業與車主(司機)協商確定。番禺、花都區,增城、從化市物價局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參照制定交通事故、故障和違章車輛停放收費標準。
(轉載內容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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